房屋抗震检测鉴定应采用相应的逐级鉴定方法
房屋需进行抗震能力检测时,一般房屋应按《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95,采用相应的逐级鉴定方法,进行综合抗震能力分析。
a、抗震鉴定方法分为两级。第一级鉴定以宏观控制和构造鉴定为主进行综合评价,第二级鉴定以抗震验算为主,结合构造影响进行房屋抗震能力综合评价。
b、房屋满足第一级抗震鉴定的各项要求时,房屋可评为满足抗震鉴定要求,不再进行第二级鉴定;否则应由第二级抗震鉴定做出判断。
房屋抗震检测鉴定的适用范围
房屋抗震能力检测适用于未抗震设防或设防等级低于现行规定的房屋,尤其是保护建筑、城市生命线工程以及改建加层房屋。
1、房屋改变结构和使用用途,如加层、扩建、改建、大规模加固等;
2、续建工程(含烂尾楼工程);
3、灾后建筑检测鉴定(如火灾、地震、水灾、泥石流);
4、其他需要进行抗震设防,以及出具抗震鉴定报告。
房屋抗震鉴定内容
1、主要检测参数有:倾斜、沉降、裂缝、地基基础、砌体结构构件、木结构构件、混凝土结构构件、钢结构构件等,各参数的检测一般为现场检测。
2、非现场检测项目有:
(1)混凝土结构构件检测中,混凝土钻芯法检测混凝土强度;
(2)钢结构构件检测中,钢材抗拉强度试验法检测钢材试件抗拉强度,钢材弯曲强度试验方法检测钢材试件弯曲变形能力。
(3)木结构构件检测中,木材顺纹抗压、抗拉、抗剪强度试验,木材抗弯强度及弹性模量试验,木材横纹抗压强度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