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企业资质标准
总则
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加强建筑活动监管,保证建设工荏质量安全,促进建筑业科学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资质标准。
一、资质分类
施工资质分为综合资质、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和专业作业资质四个序列。其中综合资质不分类别和等级;施工总承包序列设有13个类别,分为2个等级(甲级、乙级);专业承包序列设有18个类别,一般分为2个等级(甲级、乙级,部分专业不分等级);专业作业资质不分类别和等级。本标准包括施工资质各个序列、类别和等级的资质标准。
二、基本条件
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满足本标准要求的资产;
(二)具有满足本标准要求的注册建造师及其他注册人员、工程技术人员;
(三)具有满足本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
(四)具有必要的技术装备。
三、业务范围
(一)施工总承包工程应由取得相应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承担。取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对所承接的施工总承包工程内各专业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将专业工程依法进行分包。对设有资质的专业工程进行分包时,应分包给具有相应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施工总承包企业将专业作业分包时,应分包给具有专业作业资质的企业。
(二)设有专业承包资质的专业工程单独发包时,应由取得相应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承担。取得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依法分包的专业工程或建设单位依法发包的专业工程。取得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应对所承接的专业工程全部自行组织施工,专业作业可以分包,但应分包给具有专业作业资质的企业。
(三)取得专业作业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或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分包的专业作业。
(四)取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的相应工程总承包、工程项目管理等业务。
标准
(一)施工综合资质标准
综合资质不分等级
1.1综合资质标准
1.1综合资质标准
1.1.1企业资信能力
(1)企业净资产7.2亿元以上。
(2)企业近3年上缴建筑业增值税均在1亿元以上。
(3)企业银行授信额度近三年均在10亿元以上。
(4)企业具有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电力工程、矿山工程、冶金工程、石油化工工程、通信工程、机电工程、民航工程施工总承包甲级资质中的两项及以上。
1.1.2企业主要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要求
(1)技术负责人具有15年以上从事工程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及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主持完成过两项及以上施工总承包甲级资质要求的代表工程的技术工作或甲级设计资质要求的代表工程或合同额2亿元以上的工程总承包项目。
(2)财务负责人具有高级会计师职称及注册会计师资格。
(3)企业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40人以上。
1.1.3科技进步水平
(1)企业具有省部级(或相当于省部级水平)及以上的企业技术中心。
(2)企业近三年科技活动经费支出平均达到营业收入的0.8%以上。
1.1.4代表工程业绩
具有以下13类代表工程业绩中的2类:
(一)近5年承担过下列3项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中的2项,工程质量合格。
1.高度米以上的建筑物;
2.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1项或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以上的装配式建筑(仅限民用建筑工程)1项;
3.单项建安合同额2亿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二)近10年承担过下列4项中的3项以上工程的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累计修建一级以上公路路基公里以上;
2.累计修建高级路面万平方米以上;
3.累计修建单座桥长≥米或单跨跨度≥米的公路特大桥6座以上;
4.单项合同额2亿元以上的公路工程3个以上.
(三)近10年承担一级铁路干线综合工程公里以上或铁路客运专线综合工程公里以上,并承担下列4项中的2项以上工程的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长度0米以上隧道2座;
2.长度米以上特大桥3座,或长度0米以上特大桥1座;
3.编组站1个;
4.单项合同额5亿元以上铁路工程2个。
(四)近5年承担过下列11项中的6项以上工程的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沿海3万吨或内河0吨级以上码头;
2.5万吨级以上船坞;
3.水深〉5米的防波堤米以上;
4.沿海5万吨或内河0吨级以上航道工程;
5.0吨级以上船闸或吨级以上升船机;
6.万立方米以上疏浚工程;
7.万立方米以上吹填造地工程;
8.15万平方米以上港区堆场工程;
9.0米以上围堤护岸工程;
10.3万立方米以上水下炸礁、清礁工程;
11.单项合同额沿海2亿元以上或内河万元以上的港口与航道工程。
(五)近10年承担过下列6项中的3项以上工程的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其中至少有1项是1、2中的工程,工程质量合格。
1.库容10亿立方米以上或坝高80米以上大坝1座,或库容1亿立方米以上或坝高60米以上大坝2座;
2.过闸流量〉0立方米/秒的拦河闸1座,或过闸流量〉0立方米/米的拦河闸2座;
3.总装机容量MW以上水电站1座,或总装机容量MW以上水电站2座;
4.总装机容量10MW以上灌溉、排水泵站1座,或总装机容量5MW瓦以上灌溉、排水泵站2座;
5.洞径〉8米、长度〉0米的水工隧洞1个,或洞径〉6米、长度〉米的水工隧洞2个:
6.年完成水工混凝土浇筑50万立方米以上或坝体土石方填筑万立方米以上或岩基灌浆12万米以上或防渗墙成墙8万平方米以上,
(六)近5年承担过下列5项中的2项以上工程的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累计电站装机容量万千瓦以上;
2.単机容量60万千瓦机组,或2台单机容量30万千瓦机组,或4台单机容量20万千瓦机组整体工程;
3.单机容量90万千瓦以上核电站核岛或常规岛整体工程;
4.千伏以上送电线路公里;
5.千伏以上电压等级变电站4座。
(七)近10年承担过下列7项中的3项以上或1-5项中某一项的3倍以上规模工程的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万吨/年以上铁矿釆、选工程;
2.万吨/年以上有色砂矿或60万吨/年以上有色脉矿釆、选工程;
3.万吨/年以上煤矿或万吨/年以上洗煤工程;
4.60万吨/年以上磷矿、硫铁矿或30万吨/年以上铀矿工程;
5.20万吨/年以上石膏矿、石英矿或70万吨/年以上石灰石矿等建材矿山工程;
6.00米以上巷道工程及万吨以上尾矿库工程;
7.单项合同额0万元以上矿山主体工程。
(八)近10年承担过下列11项中的4项以上工程的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年产万吨以上炼钢或连铸工程(或单座容量吨以上转炉,90吨以上电炉);
2.年产80万吨以上轧钢工程;
3.年产万吨以上炼铁工程(或单座容积0立方米以上高炉)或烧结机使用面积平方米以上烧结工程;
4.年产90万吨以上炼焦工程(炭化室高度6米以上焦炉);
5.小时制氧00立方米以上制氧工程;
6.年产30万吨以上氧化铝加工工程;
7.年产20万吨以上铜、铝或10万吨以上铅、锌、線等有色金属冶炼、电解工程;
8.年产5万吨以上有色金属加工工程或生产0吨以上金属箔材工程;
9.日产吨以上窑外分解水泥工程;
10.日产吨以上预热器系统或水泥烧成系统工程;
11.日熔量吨以上浮法玻璃工程。
(九)近5年承担过3项以上大型石油化工工程的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工程质量合格。(大型项目划分标准见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9.3承包工程范围注2)
(十)近十年承担过下列7项中的4项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累计修建城市道路(含城市主干道、城市快速路、城市环路,不含城际间公路)长度30公里以上;或累计修建城市道路面积万平方米以上;
2.累计修建直径1米以上的供、排、中水管道(含净宽1米以上方沟)工程30公里以上,或累计修建直径0.3米以上的中、高压燃气管道30公里以上,或累计修建直径0.5米以上的热力管道工程30公里以上;
3.累计修建内径5米以上地铁隧道工程5公里以上,或累计修建地下交通工程3万平米以上,或修建合同额0万元以上的地铁车站工程3项以上;
4.累计修建城市桥梁工程的桥梁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上;或累计修建单跨40米以上的城市桥梁5座以上;
5.修建日处理30万吨以上的污水处理厂工程3座以上,或日供水50万吨以上的供水厂工程2座以上;
6.修建合同额0万元以上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3项以上;
7.合同额万元以上的市政综合工程(含城市道路、桥梁、及供水、排水、中水、燃气、热力、电力、通信等管线)总承包项目5项以上,或合同额为万美元以上的国(境)外市政公用工程项目1项以上。
(十一)近5年承担过下列7类通信工程中的5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年完成1公里以上的长途光缆线路或0条公里以上的本地网光缆线路或孔公里以上通信管道工程或完成单个项目公里以上的长途光缆线路工程;
(2)年完成网管、时钟、软交换、公务计费等业务层与控制层网元60个
以上;
(3)年完成个以上基站的移动通信工程;
(4)年完成个基站或0载频以上的移动通信网络优化工程;
(5)年完成0端Mb/s以上或端2.5Gb/s以上或40端10Gb/s以上传输设备的安装、调测工程;
(6)年完成2个以上省际数据通信或业务与支撑系统,或20个以上城域数据通信或业务与支撑系统工程;
(7)年完成10个以上地市级以上机房(含中心机房、枢纽楼、核心机房、IDC机房)电源工程或1个以上基站、传输等配套电源工程。
(十二)近5年承担过单项合同额0万元(不含设备釆购价格)以上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工程2项,工程质量合格。
(十三)近10年独立承担过单项合同额1亿元以上的民航工程2项或单项合同额0万元以上的民航工程3项的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2承包工程范围
取得施工综合资质的企业可承担各类别各等级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管理业务。
(二)施工总承包序列资质标准
施工总承包序列设有13个类别,分别是: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民航工程施工总承包。
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甲级、乙级。
1.1甲级资质标准
1.1.1企业资产
(1)净资产1亿元以上。
(2)企业近3年上缴建筑业增值税均在0万元以上。
1.1.2企业主要人员
企业主要人员要求不低于乙级标准,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结构专业高级职称。
1.1.3企业工程业绩
近5年承担过下列3类中的2类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地上25层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1项或地上18-24层的民用建筑工程2项;
(2)高度米以上的构筑物工程1项或高度80-米(不含)的构筑物工程2项;
(3)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1项或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2项或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装配式建筑(仅限民
用建筑工程)1项;
1.2乙级资质标准
1.2.1企业资产
净资产万元以上。
1.2.2企业主要人员
(1)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2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结构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6人,且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专业齐全。
1.2.3人员业绩
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下列工程业绩不少于2顼,工程质量合格。
(1)地上12层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1项或地上层的民用建筑工程2项;
(2)高度50米以上的构筑物工程1项或高度35-50米(不含)的构筑物工程2项;
(3)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1项或建筑面积0.6万--1万平方米(不含)的民用建筑工程2项;
1.3承包工程范围
1.3.1甲级资质各类建筑工程的施工。
1.3.2乙级资质可承担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
(1)高度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2)高度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
(3)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注:
1.建筑工程是指各类结构形式的民用建筑工程、工业建筑工程、构筑物工程以及相配套的道路、通信、管网管线等设施工程。工程内容包括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屋面、装修装饰、建筑幕墙、附建人防工程以及给水排水及供暖、通风与空调、电气、消防、防雷等配套工程。
2.建筑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专业职称。
2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甲级、乙级。
2.1甲级资质标准
2.1.1企业资产
(1)净资产1亿元以上。
(2)企业近3年上缴建筑业增值税均在0万元以上。
2.1.2企业主要人员
企业主要人员要求不低于乙级标准,技术负责人具有1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2.1.3企业工程业绩
近10年承担过下列4类中的3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累计修建甲级以上公路路基公里以上;
(2)累计修建二级以上等级公路路面(不少于2层且厚度10厘米以上沥青混凝土路面,或22厘米以上水泥混凝土路面)万平方米以上;
(3)累计修建单座桥长大于等于米或单跨跨度大于等于米的桥梁6座以上;
(4)累计修建単座隧道长大于等于0米的公路隧道2座以上,或单座隧道长大于等于米的公路隧道3座以上。
2.1.4技术装备具有下列机械设备:
(1)吨/小时以上沥青混凝土拌和设备3台;
(2)立方米/小时以上水泥混凝土拌和设备4台;
(3)吨/小时以上稳定土拌和设备4台;
(4)摊铺宽度12米以上的沥青混凝土摊铺设备6台;
(5)各型压路机20台(其中沥青混凝土压实设备10台,大型土方振动压实设备10台);
(6)扭矩千牛●米以上的钻机2台;
(7)80吨以上自行式架桥机2套;
(8)水泥混凝土泵车4台;
(9)隧道掘进设备2台,水泥混凝土喷射泵4台,压浆设备2台。
2.2乙级资质标准
2.2.1企业资产净资产万元以上。
2.2.2企业主要人员
(1)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2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6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5人。’
2.2.3人员业绩
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下列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工程质量合格。
(1)修建三级以上公路路基20公里以上;
(2)修建四级以上公路路面(厚度5厘米以上沥青混凝土路面或20厘米以上水泥混凝土路面)20万平方米以上;
(3)修建单座桥长大于等于米或单跨跨度大于等于30米的桥梁1座。
2.2.4技术装备具有下列机械设备:
(1)吨/小时以上沥青混凝土拌和设备1台;
(2)50立方米/小时以上水泥混凝土拌和设备1台;
(3)摊铺宽度4.5米以上沥青混凝土摊铺设备2台;
(4)8吨以上压路机5台;
(5)1立方米以上挖掘机2台;
(6)千瓦以上平地机2台;
(7)30吨以上吊车1台。
2.3承包工程范围
2.3.1甲级资质
可承担各级公路及其桥梁、隧道工程的施工。
2.3.2乙级资质
可承担甲级以下公路,单座桥长0米以下、单跨跨度米以下的桥梁,长度0米以下的隧道工程的施工。
注: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
3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甲级、乙级。
3.1甲级资质标准
3.1.1企业资产
(1)净资产1亿元以上。
(2)企业近3年上缴建筑业增值税均在0万元以上。
3.1.2企业主要人员
企业主要人员要求不低于乙级标准,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铁路王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铁道工程(或桥梁工程或隧道工程)专业高级职称。
3.L3企业工程业绩
近10年承担过下列5类中的3类工程的施工,其中至少有第1类所列工程,工程质量合格。
(1)累计公里以上I级铁路综合工程(不包括铁路电务电气化工程);
(2)2座全长0米以上铁路隧道;
(3)3座单跨32米且桥长米以上的铁路桥梁;
(4)2个单项合同额0万元以上新建或改建站场;
(5)2个单项合同额1亿元以上的总承包铁路综合工程(不包括铁路电务电气化工程)。
3.2乙级资质标准
3.2.1企业资产
净资产万元以上。
3.2.2企业主要人员
(1)铁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2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铁路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铁道工程(或桥梁工程或隧道工程)专业中级以上职称;铁道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20人。
3.2.3人员业绩
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下列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工程质量合格。
(1)20公里以上铁路综合工程(不包括铁路电务电气化工程);
(2)3座全长米以上铁路隧道;
(3)8座单跨24米的铁路桥梁;
(4)3座中间站;
(5)2个单项合同额万元以上的总承包铁路综合工程(不包括铁路电务电气化工程)。
3.3承包工程范围
3.3.1甲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铁路工程的施工。
乙级资质
可承担新建了激建15公里以下I级铁路工程、30公里以下II、IILW级铁路工程施工(不包括钢桁梁、钢板梁桥及单跨大于32米的桥梁、全长0米以上的隧道,以及铁路电务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范围内的工程)。
注:铁道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铁道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以及铁路线路、站场、路基、轨道等专业职称。
4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甲级、乙级。
4.1甲级资质标准
4.1.1企业资产
(1)净资产1亿元以上。
(2)企业近3年上缴建筑业增值税均在0万元以上。
4.1.2企业主要人员
企业主要人员要求不低于乙级标准,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高级职称。
4.L3企业工程业绩
近5年承担过下列10类中的5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沿海5万吨级或内河吨级以上码头工程;
(2)5万吨级以上船坞工程;
(3)水深大于5米的防波堤工程米以上;
(4)沿海5万吨级或内河0吨级以上航道工程;
(5)0吨级以上船闸或吨级以上升船机工程;
(6)万立方米以上疏浚工程;
(7)万立方米以上吹填造地工程;
(8)沿海20万平方米或内河10万平方米以上港区堆场,工程;
(9)0米以上围堤护岸工程;
(10)5万立方米以上水下炸礁、清礁工程。
4.1.4技术装备
具有下列7项中的2项施工机械设备:
(1)架高60米以上打桩船;
(2)吨以上起重船;
(3)0吨级以上半潜驳或立方米/小时以上玲搅拌船;
(4)排宽40米以上铺排船;
(5)立方米以上舱容耙吸式挖泥船;
(6)总装机功率0千瓦以上絞吸式挖泥船;
(7)8立方米以上斗容挖泥船。
4.2乙级资质标准
4.2.1企业资产
净资产万元以上。
4.2.2企业主要人员
(1)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2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高级职称或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港口与航道工程、机械、电气等专业齐全。
4.2.3人员业绩
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下列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工程质量合格。
(1)沿海1万吨级或内河0吨级以上码头工程;
(2)1万吨级以上船坞工程;
(3)水深大于3米的防波堤工程米以上;
(4)沿海2万吨级或内河吨级以上航道工程;
(5)吨级以上船闸或50吨级以上升船机工程;
(6)万立方米以上疏浚工程;
(7)万立方米以上吹填造地工程;
(8)沿海10万平方米或内河5万平方米以上港区堆场工程;
(9)米以上围堤护岸工程;
(10)3万立方米以上水下炸礁、清礁工程。
4.2.4技术装备
具有下列4项中的2项施工机械设备:
(1)打桩船;
(2)起重船;
(3)总装机功率0千瓦以上挖泥船;
(4)2立方米以上斗容挖泥船。
4.3承包工程范围
4.2.1甲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港口与航道工程的施工,包括码头、防波堤、护岸、围堰、堆场道路和陆域构筑物、筒仓、船坞、船台、滑道、船闸、升船机、水下地基及基础、土石方、海上灯塔、航标、栈桥、人工岛及平台、海上风电、海岸与近海工程、港口装卸设备机电安装、通航建筑设备机电安装、河海航道整治与渠化工程、疏浚与吹填造地、水下开挖与清障、水下炸礁清礁等工程。
4.3.2乙级资质
可承担下列港口与航道工程的施工,包括沿海5万吨级和内河0吨级以下码头、水深小于7米的防波堤、5万吨级以下船坞船台和滑道工程、0吨级以下船闸和吨级以下升船机工程、沿海5万吨级和内河0吨级以下航道工程、万立方米以下疏浚工程或陆域吹填工程、沿海28万平方米或内河12
万平方米以下堆场工程、0米以下围堤护岸工程、6万立方米以下水下炸礁清礁工程,以及与其相对应的道路与陆域构筑物、筒仓、水下地基及基础、土石方、航标、栈桥、海岸与近海工程、港口装卸设备机电安装、通航建筑设备机电安装、水下开挖与清障等工程。
5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甲级、乙级。
5.1甲级资质标准
5.1.1企业资产
(1)净资产1亿元以上。
(2)企业近3年上缴建筑业增值税均在0万元以上。
5.1.2企业主要人员
企业主要人员要求不低于乙级标准,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5.1.3企业工程业绩
近10年承担过下列7类中的3类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其中1?;;2类至少1类,3?;;5类至少1类,工程质量合格。
(1)库容0万立方米以上且坝高15米以上或库容0万立方米以上且坝髙50米以上的水库、水电站大坝2座;
(2)过闸流量≥立方米/秒的水闸4座(不包括橡胶坝等);
(3)总装机容量MW以上水电站2座;
(4)总装机容量5MW(或流量≥25立方米/秒)以上泵站2座;
(5)洞径≥6米(或断面积相等的其它型式)且长度≥米的水工隧洞4个;
(6)年完成水工混凝土浇筑50万立方米以上或坝体土石方填筑万立方米以上或灌浆12万米以上或防渗墙8万平方米以上;
(7)单项合同额1亿元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
5.2乙级资质标准
5.2.1企业资产
净资产万元以上。
5.2.2企业主要人员
(1)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2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0人。
5.2.3人员业绩
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下列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工程质量合格。
(1)库容万立方米以上且坝高15米以上或库容10万立方米以上且坝高30米以上的水库、水电站大坝2座;
(2)过闸流量60立方米/秒的水闸4座(不包括橡胶坝等);
(3)总装机容量10洲以上水电站2座;
(4)总装机容量KW(或流量≥8立方米/秒)以上泵站2座;
(5)洞径≥4米(或断面积相等的其它型式)且长度≥米的水工隧洞3个;3月25在南京举办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新标准修订内容”介绍及资质升级、企业重组、资质分立平移操作实务研讨班通知!索取文件 1、进一步加大放权力度,除综合资质外,全部下放至省级及以下有关主管部门审批(公路、铁路、水运、民航、水利,通信等资质审批权限由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2、施工资质。将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改为施工综合资质,可承担各行业、各等级施工业务;保留12类施工总承包资质;将36类专业承包资质整合为14类;将劳务企业资质改为专业作业资质,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综合资质只设甲级,施工总承包资质等级压减为甲、乙两级,专业承包资质和专业作业资质不分等级。改革后,施工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由个压减为40个,压减71%。
3、工程勘察资质。保留综合资质:将4类专业资质及勘察劳务资质整合为岩土工程、工程测量、勘探测试等3类专业资质。综合资质只设甲级,专业资质等级压减为甲。乙两级。改革后,工程勘察资质类别和等级由26个压减为7个,压减73%。
4、工程设计资质。保留综合资质;将21类行业资质整合为15类行业资质;将类专业资质整合为13类专业资质;将8类专项资质改为6类通用专业资质,并取消环境工程专项资质的5个专项类别,整合为环境工程专业资质;保留3类事务所资质。综合资质、事务所资质只设甲级,行业资质,专业资质等级压减为甲。乙两级。改革后,工程设计资质类别和等级由个压减为72个,压减82%。
5、工程监理资质。保留综合资质,可承担各类工程监理业务,规模不受限制;取消专业资质中的水利水电工程、公路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农林工程资质,保留其余10类专业资质,取消事务所资质。综合资盾只设甲级。专业资质等级压减为甲、乙两级。改革后,工程监理资质类别和等级由34个压减为21个,压减38%。
二、建筑资质改革中的14大要点总结
重点一:原特级资质直接换发施工综合资质、一证“封顶”
将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调整为施工综合资质,取得原10类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中的任一类,即可换发综合资质。
取得综合资质的企业,可承担各类别、各等级施工总承包业务,不再申请或持有其他施工资质。
重点二:原一级(施工)换甲级、原最低等级直接并入乙级,不再重新核定
工程勘察资质:原丙级资质并入相应专业乙级资质。
工程设计资质:原丙级资质并入相应专业乙级资质。
施工资质:甲级资质在本类别内承揽业务规模不受限制,原一级资质调整为甲级资质,其他等级资质合并为乙级资质。
工程监理资质:原丙级资质并入相应专业的乙级资质。
按照新旧资质对应关系直接换发新资质证书,不再重新核定资质。
重点三:以下资质不分等级
改革后,工程勘察资质、工程设计、工程施工、工程监理四大综合资质不分等级。
设计事务所不分等级。
施工资质中的通用专业承包、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专业作业资质不分等级。
重点四:取消的资质怎么处理
(工程设计资质)取消海洋行业及专业资质,相关企业可以换发相近行业资质;取消其他行业的专业资质,并入相应行业资质;取消环境工程专项资质的5个专项类别,整合为环境工程专业资质。
(工程监理资质)取消水利水电工程、公路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等专业资质,其资质要求执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规定;取消农林工程监理资质,建设单位委托农林工程监理业务时,不再作资质要求。上述4个监理专业资质取消后,相关企业可以换发相近专业同等级监理专业资质;取消事务所资质。
重点五:这些设计资质只有甲级
公路行业
市政行业隧道工程专业
市政行业轨道交通工程专业
公路行业特大桥梁专业
公路行业特长隧道专业
铁路行业桥梁专业
铁路行业隧道专业
铁路行业轨道专业
铁路行业电气化专业
铁路行业通信信号专业
重点六:劳务资质取消审批
将劳务企业资质调整为专业作业资质,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不分等级。
重点七:关于乙级含金量
有针对性地调整企业资质标准中的考核指标,原则上不提高标准,最低等级资质可适当降低准入门槛。
重点八:关于过渡期
住建部正式版《方案》指出,新资质标准发布后,设置1年企业资质过渡期,到期后实行简单换证,即按照新旧资质对应关系直接换发新资质证书,不再重新核定资质。
重点九:关于找谁换证
除综合资质外,全部下放至省级及以下有关主管部门审批(其中,涉及公路、水运、水利、通信、铁路、民航等资质的审批权限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确定)。
实行全程网上申报和审批,逐步实现企业资质审批“一网通办”,所有企业资质信息均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公开发布,供社会公众查询。
重点十:审批权限下放
年12月24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已经确定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广东、海南6个地区开展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权限下放试点,试点时间为半年,年1月1日至6月30日。年3月5日,推进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权限下放工作,决定新增河北、内蒙古、福建、山东、湖北、广西、重庆、贵州、陕西等9省(区、市)开展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权限下放试点。试点时间为年3月15日—6月30日。截至目前,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权限下放试点范围已扩大至15个地区。
重点十一:审批权限下放承诺制申报
企业通过告知承诺方式申请上述资质填报的业绩项目应为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中数据等级标记为A级(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核确认)的工程项目。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录入平台工程项目的审核把关,确保数据真实、完整、准确。
重点十二:建筑企业跨地区承揽业务要求
年1月28日:住建部发布了关于开展建筑企业跨地区承揽业务要求设立分(子)公司问题治理工作的通知:不得要求或变相要求建筑企业跨地区承揽业务在当地设立分(子)公司;对于存在相关问题的,要立即整改。各级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监管部门要全面梳理本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文件,清理招标文件中将投标企业中标后承诺设立分(子)公司作为评审因素等做法。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扎实推进本地区治理工作,严肃查处违规设置建筑市场壁垒、限制和排斥建筑企业跨省承揽业务的行为,清理废除妨碍构建统一开放建筑市场体系的规定和做法,营造公平竞争的建筑市场环境。
重点十三:申请工程设计资质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社会保险缴纳情况的函
年2月19日:住建部发布了:《关于请协助核查部分申请工程设计资质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社会保险缴纳情况的函》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过程中发现,部分申请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填报的专业技术人员存在未在申报企业缴纳社会保险或在多个企业缴纳社会保险情况。为严厉打击资质申报弄虚作假和专业技术人员挂靠行为,请通过现场核查、约谈相关企业等方式核实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是否为申报企业在职员工,并将核查情况(附现场核查记录、约谈笔录、照片等材料及相关企业出具的情况说明)报我司企业资质审查处。
重点十四:有没有后续文件
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框架确定后,住建部已经启动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规定、资质标准等的修订工作。
在住建部还没有正式公布最新文件的同时,大家应先对现有文件加深理解,有助于更好决策如何应对行业变化,我们将持续 关于企业资质未来发展趋势有几点判断:
第一、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逐渐简化弱化是必然的方向;
第二、资质会不会全部取消?认为全部取消的可能性不大!
第三、哪些资质会被取消?认为市场化程度高、施工安全质量风险低、不涉及生命财产安全的资质或将被取消!例如:已经取消的园林绿化资质、专业承包资质将是取消的重点;
第四、哪些资质不会被取消?认为涉及国计民生、安全质量风险高、技术难度大的资质短时间内被取消的可能性低,例如:各类施工总承包资质;
第五、没有取消的资质改革的趋势?简化资质考核条件,重点考核企业信誉和业绩等指标。试点开展对信用良好、能够提供全额担保的企业,取消承揽业务范围资质限制。企业经营的核心是信誉与业绩,这是资质将引导的方向,也是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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