沥青混凝土路面再利用

沥青混凝土路面再利用

1材料

1.1沥青路面再生混合料使用的各种材料运至拌和厂后,应进行集中的破碎、筛分,采用10mm×10mm筛孔将RAP材料分成粗细两部分,采用大尺寸筛网(如31.5mm)将破碎不彻底的超大颗粒部分进行二次破碎。使用前应进行质量检验,经评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1.2不同的回收沥青路面材料(RAP)应分开堆放,不得混杂,保证材料均匀一致;不同料源、品种、规格的新集料不得混杂堆放;贮存时料堆的高度不能太高,机械设备也不得在料堆上停留或行走。

1.3再生混合料使用的道路石油沥青,以及制作乳化沥青、泡沫沥青使用的道路石油沥青应符合现行《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的规定。

1.4泡沫沥青、冷再生用乳化沥青、沥青再生剂、集料应符合《公路沥青路面再生技术规范》的规定。

1.5通常情况下,厂拌冷再生宜采用慢裂型乳化沥青,就地冷再生宜采用中裂型或者慢裂型乳化沥青。

1.6乳化沥青应在常温下使用,使用温度不应高于60℃。

1.7水泥作为再生结合料或者活性添加剂时,可以采用普通硅酸盐水泥、矿渣硅酸盐水泥、火山灰硅酸盐水泥。水泥的初凝时间应在3h以上,终凝时间宜在6h以上,不应使用快硬水泥、早强水泥。水泥应疏松、干燥,无聚团、结块、受潮变质。水泥强度等级可为32.5或42.5。

1.8石灰作为再生结合料或者活性添加剂时,可以采用消石灰粉或者生石灰粉,石灰技术指标应符合现行《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的规定。石灰在野外堆放时间较长时,应覆盖防潮。

1.9厂办再生时经过预处理的回收沥青路面材料(RAP)以及就地再生时的回收沥青路面材料(RAP),应符合《公路沥青路面再生技术规范》(JTGF41)的规定。

2厂拌热再生

2.1应采用间歇式拌和楼,其热效率高,二次级配和批量计量能比较精确地控制各粒径段集料的配比和沥青用量,从而保证较为精确的集料级配和油石比;间歇式拌和楼容易保证获得质量优良的沥青混合料。

2.2根据项目情况采取合适的拌和楼改造方式,沥青路面回收材料(RAP)料仓数量应不少于两个,热再生混合料质量满足施工要求。

2.3沥青混合料配合比设计过程是厂拌热再生质量的重要保障,宜采用马歇尔设计方法进行热再生沥青混合料级配设计(参照交通部《公路沥青路面再生技术规范》(JTGF41))。

2.4拌和楼测温装置精度应高于±5℃,称量设备的精度应高于±1%。

2.5RAP材料经加热进入拌缸后,先和热的新集料搅拌5-10s,对RAP材料进行二次提温以达到沥青混合料要求的施工温度,然后再加入新沥青,搅拌30-45s。拌和时间以生产的沥青混合料拌和均匀,无花白料为准的基础上适量延长拌和时间。总拌和时间一般比普通热拌沥青混合料延长15s左右。

2.6沥青加热温度应按沥青的粘温曲线来控制,集料加热温度一般控制在-℃(RAP掺量在30%以内,掺量更高时温度会高于此值),再生混合料出料温度应比普通热拌沥青混合料高5-15℃,沥青混合料正常出料温度应在-℃,超过℃者废弃。

2.7沥青混合料运输车的运量应较拌和能力和摊铺速度有所富余,能够保证现场施工的连续性。运料车应有良好的篷布覆盖设施。

2.8现场的碾压工艺、摊铺速度及找平方式要求及纵横向施工缝方面应参照热拌沥青混合料的施工工艺要求。

3全深式厂拌冷再生

3.1沥青路面全深式厂拌冷再生混合料可用于基层或底基层。

3.2在估计基层施工富余强度时,要从缩小施工偏差入手,不得以提高水泥用量的方式提高路面基层强度。

3.3混合料运输时应覆盖,减少水分损失。当车内混合料不能在水泥初凝时间内运到工地摊铺压实,必须予以废弃。

3.4摊铺前应将底基层洒水湿润;对于下层表面,应喷洒水泥净浆,按水泥质量计,宜不少于(1.0~1.5)kg/m2。水泥净浆稠度以洒布均匀为度,洒布长度以不大于摊铺机前30m~40m为宜。

3.5根据再生层厚度、压实度等的需要,配备足够数量、吨位的钢轮压路机、轮胎压路机,按照试验段确定的压实工艺在混合料最佳含水率情况下进行碾压,保证压实后的再生层符合压实度和平整度的要求。

3.6冷再生层在加铺上层结构前必须进行养生,养生时间不宜少于7d。

3.7施工质量要求应符合《公路沥青路面再生技术规范》(JTGF41)的规定。

4全深式就地冷再生

4.1沥青路面就地冷再生混合料可用于基层或底基层。

4.2就地冷再生层的压实厚度,使用乳化沥青、泡沫沥青时不宜大于mm,且不宜小于80mm,使用水泥、石灰时不宜大于mm,且不宜小于mm。

4.3新添加碎石应采用碎石撒布车进行撒布。水泥应采用撒布机撒布,若使用人工撒布,需要在原路面上预先划分每袋水泥占用的方格,然后再用橡皮耙摊成均匀的一层。

4.4新加碎石和水泥的撒布可采用帆布法进行检测。

4.5再生机按预先设定的铣刨深度和行进速度对路面进行铣刨、拌和。再生机必须均匀、连续地进行再生作业,不得随意变更速度或者中途停顿。

4.6冷再生作业完成后,用轻型钢轮压路机进行快速初压,碾压2~3遍,完成整个作业段的初压后,用平地机进行整平,平地机刮平深度宜尽量加深;整平后再次用轻型钢轮压路机在初平的路段上快速碾压一遍,对发现的局部轮迹、凹陷进行人工修补;然后再用平地机整形,达到规定的坡度和路拱,整形后的再生表面无明显的再生轮迹和集料离析现象。

4.7根据再生层厚度、压实度等的需要,配备足够的数量、吨位的钢轮压路机、轮胎压路机,按照试验段确定的压实工艺进行碾压,保证压实后的再生层符合压实度和平整度要求。

4.8施工质量要求应符合《公路沥青路面再生技术规范》(JTGF41)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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