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单位:新兴交通建设有限公司材料机械公司
采购地点:蓬莱市大柳行镇新兴搅拌站
招标内容:1、石灰岩石子(5-10)吨;
2、石灰岩石子(10-15)吨;
3、石灰岩石子(10-20)吨;
4、石灰岩石子(10-30)吨;
5、石灰岩石粉吨。
质量要求:技术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规范要求(《公路工程沥青及沥青混合料试验规程》JTGE20-、《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F40-)。
付款方式:物资按批次结算,采购方提前两天电话通知供货方本次供货数量和时间,供货量达到1万吨为一个结算批次,连续供货中断10日无论数量多少也视为一个结算批次,结算时间为该批次供货完成后双方确认上账之日(每月10号)为始点,付款时间和比例为双方确认上账之日起满三个月后15天付款至当次结算额的50%,结算之日起满六个月后15天付款至当次结算额的70%,结算之日起满九个月后15天付款至当次结算额的95%,结算之日起满一年后15天付至本次结算额的%。付款方式为:商业承兑,付款产生的贴息费用,甲方不予承担。供货方提供3%增值税专用发票,因疫情期间或国家税率调整,可相应调整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如需税务机关代开请注明,(以除税价为基准进行税率调整)。
报名条件:
第一类供应商应满足以下准入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主材类供应商注册资金应不少于万元,其他材料的供应商注册资金应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
2、经营年限不少于两年,且两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行为。
3、取得质量、环境、职业安全健康体系认证,能够供应符合要求的产品和良好的服务,商贸公司须有产品授权代理销售委托书。
4、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能够按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二类供应商应满足以下准入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
2、在经营年限内没有重大违法行为。
3、能够按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请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携带企业资料于年5月24日前报
信息化与采购部,联系人迟伟鸿,电话
招标人将择时组织相关人员对投标人进行现场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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